近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一则案例
男子被控强奸朋友女友
打官司4年后再审改判无罪
引发广泛关注
欲与朋友女友发生关系遭拒
一男子被控“强奸罪”
王生(化姓)是深圳一家店铺的厨师,与程某原是朋友,2021年6月23日,程某介绍女友小水与王生结识,双方互加微信。王生介绍小水到其任职的店铺做服务员。
2021年7月13日,小水入职。随后一周,小水与王生发生了两次关系。7月23日凌晨,王生来到小水住处试图与之发生关系,小水反抗,王生离开了小水住处。小水在床上发现了王生带来的避孕套,事后将王生的企图告知男友程某和朋友田某(化姓)。
当日,程某和田某来到烧烤店与王生协商,王生未予以理会。随后田某以朋友受到骚扰报警,警方以“强制猥亵罪”立案,报捕时被定性为“强奸罪”。
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
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改判“无罪”

再审法院认为,原审认定王生具有“强奸故意”的证据不足,证明王生对小水实施了暴力行为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再审法院认为,案发时王生离开后,小水第一时间给程某发的微信内容是“算了,没事了。睡吧”,并没有报警的意思,事后也不是其主动报警,而是程某及田某向王生要钱财未果后才由田某报警,且报警时并未称小水被强奸,而是称被骚扰。
小水与王生姨妈的聊天记录也显示,在王生被羁押后,小水让王生姨妈转给她十万元,她便撤案。案件不能排除存在勒索王生钱财的合理怀疑。
今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王生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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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 报道
来源:广东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