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石都清风”6月10日消息,日前,经云浮市委批准,云浮市纪委监委对云浮市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欧泽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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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欧泽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推进、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欧泽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云浮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欧泽昌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云浮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欧泽昌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周彤
校对 梁洁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