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外摆”经营保障食品安全的提示
各餐饮单位:
近期,我市餐饮服务单位“外摆”经营日益增多,有效增添城市“烟火气”,但随着夏日气温升高,这种经营模式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也逐渐攀升,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外摆”经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01做好证照信息公示
“外摆”摊位应在显著位置主动公示本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信息,真实标注所售菜品价格,做好消费提醒(如“请适量点餐,避免浪费”、“餐食请尽快食用,避免久置”),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02强化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备餐、售卖“外摆菜”期间,人员应着装整洁,规范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严禁佩戴首饰、留长指甲、涂抹指甲油等。
03严控食材采购和加工制作
各单位应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和储存环节,索取并留存食材的票据凭证,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溯。加工过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严防交叉污染。盛放“外摆”食品的容器须加盖或覆盖保鲜膜,避免灰尘、蚊虫污染。打包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预先分装打包好的需在容器上加贴标签,标明制作分装时间。
04规范全过程备餐操作
严控备餐出餐时间,从出菜到售卖完成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需冷藏的菜品温度控制在0-8℃。“外摆”摊位应配备防蝇、防尘、遮阳、带盖垃圾桶等设施,及时对操作台、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外摆”摊位严禁提供生食水产品、冷加工糕点等对加工及储存条件、适合食用人群要求高的高风险食品。
内容来源:襄阳市场监管
编辑:赵文丽 | 校对:杨霞
审核:蔡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