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广州市荔湾区发布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方案链接:
https://www.lw.gov.cn/zwgkkgzjg/zfxt/qjyj/xxgkml/content/post_10221759.html),根据方案,2025年秋季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范围
1.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具体操作按照《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2.企业和集体办幼儿园招生:除招收举办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方法、流程等由举办单位会同幼儿园具体制定,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3.事业单位办幼儿园招生:以自主招生为原则,按以下规定依次招录。
(1)适龄幼儿父或母是该小区业主,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同时适龄幼儿以及父或母具有与其小区房产证相一致的户籍;凡业主为祖辈的,除满足适龄幼儿以及父或母具有与该小区房产证相一致的户籍外,该居住地还需为该幼儿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适龄幼儿父、母、祖父辈一方是该小区业主,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
(3)适龄幼儿父母非该小区业主。幼儿园具体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定,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4.民办幼儿园招生:以自主招生为原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录取荔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同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园。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录取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入园,优先录取条件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相关规定。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或其他广告务必真实,并要做好招生前的广告备案工作。
5.区属各幼儿园按时完成招生备案工作,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时间节点
(1)第一批电脑派位
幼儿园: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招生对象: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属小区的业主子女适龄幼儿(符合优先录取条件)
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
电脑派位时间:4月30日15:00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5月1日-5月8日
(2)第二批电脑派位:
幼儿园: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招生对象:荔湾区户籍及具备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的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5月10日9:00-5月14日17:00
电脑派位时间:5月16日15:00
资格审核及补录时间:5月17日-5月19日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5月20日-5月25日
▎企业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
建议统一为5月20日,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参加上述幼儿园报名的幼儿,由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供幼儿出生证、户口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幼儿园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入学报名(具体报名方式以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录取相关要求
1.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幼儿园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应当及时告知结果。
2.各幼儿园于6月16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完成新生注册工作。
3.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健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具体要求由各幼儿园告知幼儿家长。
4.新生入园后,幼儿园须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幼儿学籍档案(含幼儿基本情况、幼儿监护人基本情况及联系电话等),并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吴多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何钻莹